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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通知)
冀教高[20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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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课程建设与评估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等学校开展课程建设与评估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的目标
从2002年至2005年,对全省高校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有计划、有目的,分期分批地进行重点建设,充分发挥各类课程的优势和特色,逐步构建科学、合理和整体优化的课程体系。并力争使500门左右的课程达到省级优秀课程标准,其余课程达到合格标准,消灭不合格课程。
二、课程建设的重点
结合国家、省面向21世纪和新世纪教改工程的实施,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以强化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及手段等方面的改革为重点,全面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我省高等学校课程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三、课程建设与评估的内容和标准
见《河北省高等学校课程建设与评估方案》(试行)。
1、课程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搞好课程建设不仅是深化教学改革的需要,也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因此,各校要高度重视课程建设工作,确定主管教学的校(院)长专门负责,认真制定校、院(系)课程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选择受益面大、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重要作用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有组织地进行重点建设,逐步形成一批基础好、优势特色明显、在国家和省水平领先的优秀课程。
2、各校教务部门要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对本校各类课程的建设和评估工作,要按照省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自评方案。每年定期对学校的各类课程进行评估检查,并确定校级重点建设课程。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优秀课程。
申报省级优秀课程的学校于每年的10月15日前,将申报课程的自评报告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课程申报书》,各一式10份,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自评报告应包括课程简介、自评方式、自评结果及各项评分依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3、从2002年开始,省教育厅于每年年底前,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高校申报的省级优秀课程进行集中评估验收,并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公布当年的省级优秀课程名单。对获省级优秀课程的,省教育厅将采取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奖励。
4、省级优秀课程的时限为四年。四年中若出现教学质量明显下降或重大教学事故的,将取消其省级优秀课程的称号。已被确定为省级优秀课程的,可在四年后再次申报。
附件一: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课程评估方案(试行)
附件二: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课程申报书
河北省教育厅
二○○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一
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课程评估方案(试行)
一、
课程评估的目的
课程建设是学校最基本的教学建设。课程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基础。课程评估就是通过对全省高校课程建设水平、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综合比较评价,进一步了解高校课程建设工作的现状、优势和不足,切实采取措施,加强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课程评估既为高校搞好课程建设工作提供了一个目标和自检自查的尺度,同时,也为教育主管部门的宏观指导提供科学依据。
二、课程评估的原则
1、坚持目标、过程、条件综合考虑的原则。即进行教学效果的检查评估,又对教学过程和条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评价课程质量。
2、坚持教、学、管综合考虑,以教、学为主的原则,综合分析对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重点放在教师如何发挥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坚持过去、当前和长远效果综合考虑,以当前为主的原则,重点放在检查评估当前课程的状态和效果上。
4、坚持课程建设的方向性、条目的可测性、评比方法的简易性原则。
三、课程评估的范围
评估范围是高等学校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技术基础课),专业主干课。
四、课程建设与评估指标体系
| 主要方面 |
评价项目 |
评价要素 |
状态分值 |
| 师资队伍
建设
(24分) |
师资结构(9分) |
学历(学位)教师比例 |
(3分) |
| 高级职称教师比例 |
(3分) |
| 高级职称教师平均年龄 |
(3分) |
| 学术水平(15分) |
高级职称教师授课率* |
(5分) |
| 指导研究生教师比例 |
(2分) |
| 科研立项和成果 |
(4分) |
| 学术活动情况 |
(4分) |
| 教学条件
(40分) |
教学文件和教材建设(10分) |
教学文件* |
(5分) |
| 教材建设* |
(5分) |
| 教学手段(3分) |
现代化教学手段应用情况 |
(3分) |
| 教学实验(资料)室建设(14分) |
基本实验设备(资料)状况 |
(3分) |
| 教学实验(资料)数量及水平* |
(5分) |
| 实验(资料)人员配备 |
(3分) |
| 实验讲义和指导书 |
(3分) |
| 教学改革(13分) |
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 |
(5分) |
| 教学环节和方法改革 |
(3分) |
| 教学研究开展情况* |
(5分) |
| 教学效果
(36分) |
主要教学环节质量(15分) |
辅导课情况 |
(3分) |
| 作业、习题、实验报告、总结等情况 |
(4分) |
| 考试情况 |
(4分) |
| 课外教学指导 |
(4分) |
| 讲课质量(14分) |
课程讲授效率 |
(4分) |
| 讲课质量 |
(5分) |
| 教学态度与教书育人* |
(5分) |
| 综合评价(7分) |
后续课程评价 |
(4分) |
| 毕业班学生反映 |
(3分) |
注:其中加*号的要素为核心指标。
五、课程建设与评估标准
| 主要方面 |
评估项目 |
评估要素 |
评估标准 |
评估等级 |
| A级 |
B级 |
C级 |
|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
师
资 结
构 |
学历(学位)教师
比例
(3分) |
本科院校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0%;专科院校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30% |
本科院校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50%;专科院校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5% |
本科院校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50%;专科院校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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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职称教师比例
(3分) |
(30—50)% |
(20—30)%或>5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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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教师平均年龄
(3分) |
≤50岁 |
>50岁,≤58岁 |
>58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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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术 水
平 |
高级职称教师授课率
(5分) |
≥95% |
≥7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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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研究生教师比例①②(2分) |
≥30% |
<30% |
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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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立项和成果
△
③
(4分) |
有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立项项目和获奖成果;人均年发表教学、科研论文1篇;参加科研教师比例≥80% |
有校级以上科研、教学立项目和获奖成果;人均年发表教学、科研论文0.5篇;参加科研教师比例≥60% |
无校级以上科研、教学立项项目。人均年发表教学、科研论文<0.5篇;参加科研教师比例<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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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术活动情况△
(4分) |
校内定期开展学术活动;经常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教师年开展学术活动≥8次 |
不定期开展学术活动,能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教师年开展学术活动≥4次 |
学术活动开展较差教师年开展学术活动<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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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
学 条
件 |
教学文件和教材建设 |
教学文件△
(5分) |
有符合教学要求的完备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和教学总结及教学辅助资料,反映进一步要求及教改经验,且执行严格 |
有基本符合教学要求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和教学辅助资料,能执行 |
教学文件、资料不完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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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方面 |
评估项目 |
评估要素 |
评估标准 |
评估等级 |
| A级 |
B级 |
C级 |
| 教学条件 |
教学文件和教材建设 |
教材建设△
(5分) |
有符合大纲要求的自编公开出版教材或国家、省推荐使用的优秀教材。有质量较高的讲义和教学参考书 |
自编或选用教材基本符合教学大纲基本要求,有适用的讲义和教学参考书。 |
选用教材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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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手段 |
现代化教学手段应用情况
(3分) |
有较系统的高质量音像资料和教具。具有较好地进行CAI教学的条件和开发研制、应用CAI课件的能力 |
具有基本的教学手段和进行CAI辅助教学的条件。部分课程有开发和使用CAI课件教学的能力 |
很少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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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实验(资料)室建设 |
基本实验设备(资料)状况
(3分) |
具有符合开发基本实验要求的全部设备(资料),状态完备,使用率高 |
实验设备(资料)完整,状态较完备,使用率较高 |
设备(资料)不全或状态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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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实验(资料)数量及水
平
(5分) |
能开出基本实验以外的综合实验、选修实验(资料内容和数量充足) |
开出全部规定实验。数据稳定(资料基本完备) |
达不到B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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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资料)人
员配备
(3分) |
有负责教学实验(资料)建设的教师和符合定编的、水平较高的实验人员 |
有了解教学实验(资料)建设的教师和符合定编的实验人员 |
实验(资料)人员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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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讲义和指
导书
(3分) |
有完整、系统、能反映培养学生能力的自编实验讲义和指导书 |
有完整的实验讲义和指导书 |
实验讲义和指导书不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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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改革 |
课程体系和教
学内容改革
(5分) |
有计划、有措施、有特色、效果显著、影响大 |
有计划、有措施、有效果 |
很少或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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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方面 |
评估项目 |
评估要素 |
评估标准 |
评估等级 |
| A级 |
B级 |
C级 |
| 教
学 条
件 |
教
学 改
革 |
教学环节和方法改革
(3分) |
在某一教学环节改革中有明显特色,效果显著。 |
积极探索教学方法改革,在教学环节改革上,有一定措施,效果尚好 |
很少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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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研究开展情况
(5分) |
教研活动有制度,每学期活动≥10次。效果显著。 |
能够及时开展教研活动,每学期活动≥6次。 |
教研活动开展较差,每学期活动<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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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
学
效
果 |
主要教学环节质量 |
辅导课情况
(3分) |
有合理比例的启发式讨论或习题课。 |
有一定比例的讨论课、习题课。 |
讨论、习题课很少或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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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业、习题、实验报告、总结等情况
(4分) |
绝大多数教师能通过认真批改作业,指导学生学习。学生完成作业和实验报告质量高,批改量≥70% |
多数教师认真批改作业。多数学生能按时完成作业。批改量≥40% |
教师批改作业草率。学生作业较差。 |
|
| 考试情况△
(4分) |
坚持教考分离,建立了较完备的试题库。试题质量高,成绩呈正态分布。积极探索考试内容、方法改革。 |
基本做到教考分离,试题质量较高,成绩合理。 |
达不到B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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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外教学指导
(4分) |
开出相关课程系列讲座,组织、指导学生课外学术讲座和科技社会活动,有较好的成果或书面报告。 |
能个别开出相关课程讲座,成效一般。 |
达不到B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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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课质量 |
课程讲授效率
(4分) |
在规定的学时内,提前完成课程全部教学要求。 |
在规定的学时内,完成教学基本要求。 |
在规定的学时内,不能完成教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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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课质量
(5) |
70%以上的教师讲课有启发性,有深度,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优秀学生有钻研余地。 |
多数教师能认真授课,能保证大多数学生掌握基本要求及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
达不到B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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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方面 |
评估项目 |
评估要素 |
评估标准 |
评估等级 |
| A级 |
B级 |
C级 |
| 教
学
效
果 |
讲课质量 |
教学态度与教书育人
(5分) |
备课认真、充分、规范,工作负责,为人师表;绝大多数教师能了解掌握学生情况,严格要求并主动开展教育工作,效果明显。 |
认真执行学校教学规范,作好本职工作;对学生要求严格,注意教书育人。 |
达不到B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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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评价 |
后续课程评价
(4分) |
多数学生能掌握基本要求,有一定灵活运用能力。 |
多数学生能掌握基本要求。 |
基本要求掌握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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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班学生反映
(3分) |
学生学到了基本内容和分析问题的方法,提高了能力。多数教师能做到教书育人。 |
学生掌握了基本知识,并具备了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 |
效果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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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 对技术基础课的比例A级≥50%,30%≤B级<50%,C级<30%;对专业课的比例A级≥70%,50%≤B级<70%, C级<50%。
② 此要素对高职高专和成人高校不做要求。
③ 表中加△的评估要素的统计数据一般为近四年的数据。
六、课程评估结果的处理
1、 评估指标体系分为教学主要方面、评估项目和评估要素三层。
2、 各评估要素按三级评定,即A级(优秀)、B级(合格)、C级(不合格)。每个评估要素得分为状态分值乘以权重系数。A级、B级和C级的权重系数分别为1.0、0.6、0.2。各评估要素得分之和为评估总分。
3、 省级优秀课程条件:①评估总分≥85分;②加*号的指标要素均为A级;③其它所有指标要素得分均不低于B级。 |